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单位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交底内容:一、作业人员行为基本规定(1)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正确地佩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衣着整齐,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等情况出现。(4)在2米(含2米)以上的高度位置作业时,若作业点四周无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等设施,必须正确地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挂在牢靠的结构部位以后方可开始高空作业。(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地处向高处投掷物料。(6)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在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措施。(7)严禁酒后上岗作业。(8)严禁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9)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项目领导或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严禁冒险作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