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计算机(DCS)软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热控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机组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大唐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计算机的软件管理工作。第二章 计算机软件管理内容第三条 计算机系统软件定义1.计算机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2.计算机系统软件是指维护计算机运行,由计算机硬件制造商提供的通用或专用的操作系统。3.计算机应用软件是指控制系统的组态或程序软件。第四条 计算机软件的备份1.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和数据库应定期进行备份,完全备份间隔三个月一次,部分备份间隔每月一次。2.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检修前、后,应及时进行完全备份。计算机控制系统在长期停运前也应进行完全备份。3.备份结束后,在备份件上正确标明备份编号、名称、备份时间等内容;对备份进行读出质量检查,应无介质损坏或不能读出等现象发生,备份的内容、文件大小和日期等应正确。4.备份应至少保存有三个连续不同时间的拷贝,且每个时间的拷贝应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