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细则 1、年休假 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一)假期期限 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内退、退休、借调等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但全职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同工作时间,应当记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提前统筹合理安排员工休假计划。年休假在当年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公司各部门应保障员工年休假计划的执行。因工作原因届时不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