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劳务派遣协议甲方:乙方:北京克瑞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定义1.1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务的用工单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服务,应当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关联企业名单,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权利义务适用于名单中的关联企业。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违反本协议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1.2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服务项目。乙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违反本协议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1.3 员工:系指由甲方确定,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人员。 1.4 总费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由甲方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