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 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一、业主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参加本住宅区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二、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四、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本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五、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