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退出机制1 目的:在企业中营造能进能出、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氛围,促使员工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企业人力资源团队的精干、高效和富有活力。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方式:降职、调岗、离职培训、解聘和退休等。4 退出对象:绩效不佳或达到退休年龄者。5 退出依据及标准: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对员工的阶段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和评价,然后以考核的结果为依据作出相应的人事决策。具备以下条件者,则启动退出机制:5.1 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绩效完成不足60%;5.2 中级管理人员一年内绩效完成不足60%;5.3 初级管理人员一年或半年内绩效完成不足60%;5.4 普通员工连续3次绩效考核不及格。5.5 公司因经营问题需要裁员。 6 退出程序6.1 退出缓冲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绩效不达标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做如下几种方式处理6.1.1 对于本来很有潜力和能力、但是被安置到不适合其发展的岗位上而失去发展空间的员工,实行调岗或轮岗机制;6.1.2 对于有学习能力,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