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建设工程(一期)正吉建代字-宁2017068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盖章)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 O一七年九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152. 招标文件 .173. 投标文件 .184. 投标 .225. 开标 .236. 评标 .237. 合同授予 .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9. 纪律和监督 .2510违约责任 .2611中标承诺 .2712行贿犯罪查询 .27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27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项目部关键岗位
2、人员配备表 .29第三章 评标办法 .30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42. 评审标准 .343. 评标程序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21第八章 图纸(另册) .122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7GC060199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建设工程(一期)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西路以北,七星中路以西地块。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6845平方米。工程造价 1901.061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工期 263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实训楼的土建装饰和安装等项目内容(不包括智能化工程设备、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电梯和空调等专业的管理。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 9月 7日 10: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4、 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5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6 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7 投 标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5、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中已解锁的除外) ,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
6、14 年 1月 1日至2017年 9月 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
7、,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 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09:00时。4.2 开 标 地 点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宁 海 县 桃 源 街 道 金 水 东 路 5号 五 楼 ) , 具体 开 标 室 见 当 日 公 告 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 9 月 7 日 10:00时 起 在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信 息 网( http/:) 网 页 下 方 下 载 。七、投标保证金:1、帐 户 名 称 : 宁
8、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专 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捌万元 45、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8:00时前实际到账。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 19楼 联系人:葛智辉 许锋锋 联系电话:0574-599
9、75759 招标代理: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一路 251号联系人:劳巧贞 胡旭辉联系电话:0574-65127116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 19楼联系人:葛智辉 许锋锋 联系电话:0574-59975759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兴工一路 251号联系人:劳巧贞 胡旭辉联系电话:0574-65127116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建设工程(一期)1.1.5
10、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西路以北,七星中路以西地块。1.1.6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6845平方米。1.1.7 工程造价 1901.0612万元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1.2.2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实训楼的土建装饰和安装等项目内容(不包括智能化工程设备、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电梯和空调等专业的管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6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0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
11、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71.3.4 安全要求 合格1.3.6 工程类别建筑装饰工程按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中值计取,安装工程按相应专业三类中值计取,建筑装饰及安装利润费率按相应工程中值计取,其中: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 号通知,民工工伤保险费取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 号文件 0.115%计入,税金费率为11。1.3.7 报价要求上限:18174356 元;下限:17505352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列金项目费用 2285496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
1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7、 投 标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 宁 波 市 建 筑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审 核 通 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