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2018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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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业部 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农业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二部分农业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一

2、部分 农业部门 2018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发201544 号),大理州农业局作为 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大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主要履行的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乡镇 企业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大理州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

3、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庄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3)研究拟订全州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制定全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现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4)编制全州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农业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的协调发展;调控和管理全州各项农业发展资金。(5)制定全州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会同有关

4、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负责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节能减排、节水农业;指导全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7)参与研究拟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及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指导涉农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培养、保

5、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管理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8)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产地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牧渔业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职责范围内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渔船、

6、 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理;负责全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9)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监督管理。(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11)负责全州农业涉外事务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州农业对外开放;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12)组织协调农业

7、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管理局属院、站、所、校、中心;指导行业学会、协会开展工作。(13)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大理州农业局设 19 个内设机构:(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化建设、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及消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综合性的计划、报告、文件、讲话、文章;负责上级部门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催办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民族团结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有关综合性问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负责

8、机关财产调配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党的建设、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制定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监督;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支持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配合局人事老干科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统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人事老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变动、技术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聘用、出国人员政审备案、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人

9、员的公开考录、招聘和选调工作;负责局系统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负责全州农民劳动模范的评选和推荐;负责全州农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州农业系统人事工资统计;负责组织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与拟订全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发展规划科(加挂农业区划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全州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负责提出调整

10、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方案,编制全州农业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承办农业综合性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征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编制招商引资指南和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负责农业涉外(涉台)事务;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服务管理,参与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外向型农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财务科编报州级支农资金部门预算,做好中央及省州级项目资金的综合平衡及部门预算下达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

11、责局机关财务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编制支农资金预算方案,经批准后抓好落实;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指导局系统社会保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种植业管理科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及种子、植保、土肥等工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承担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统计和农情信息发布;负责牵头协调和管理茶叶产业种植、加工、流通、质量、科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灾害预警、评估及灾后建设的指导;组织农业抗灾救

12、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用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编制及协调供应;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组织州内植物检疫;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治事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植物检疫、肥料、 农药等行业执法。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指导全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农机操作人员培训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6)农业产业化与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节能减排;指导休闲农业的发展;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营销信息统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7(大理州生物资源开发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发展生物产业的政策,组织编制生物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服务;组织

14、协调生物资源调查;行使省州两级开发项目的管理职能,负责州级开发项目的选择和组织实施及省级项目的申报, 组织、协调申报州级和省级项目的评审、论证,指导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科技创新等;负责生物产业的市场信息和统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花卉产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花卉产业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州花卉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持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涉花社团组织工作;组织指导花卉交易市场建设;做好花卉市场的培育和开拓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9)渔业渔政监督管理科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负责保

15、护管理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环境;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渔船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组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产业政策与法规科提出保护和发展农业产业的政策建议,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州农业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听证

16、和行政许可听证;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和本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1)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加挂大理州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牌子)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指导农业社会化服

17、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牵头负责州级农业系统扶贫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2)市场与经济信息宣传科拟订全州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预测预报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产品市场开拓和涉农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全州农业部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对 外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3)科技教育科(加挂大理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民培训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农业科技、教育的

18、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储备及计划管理;负责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承办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奖励;指导全州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4)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科(加挂大理州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办公室、大理州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农业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外来有害生物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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