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 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 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 “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