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为了搞好全公司安全用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和电器使用相关及从事电器操作、检修、管理的人员。3.0 职责3.1 维修部负责本公司内用电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并负责所有区域用电的管理。4.0 定义无5.0 程序:5.1 电器设备的采购。5.1.1 电器设备的购买应由维修部根据用电场所或设备配置的需要,提出购置设备的申请,申请应说明购置原因、电器名称、承载电荷容量;耐压、耐绝缘等级。5.1.2 采购应根据合格供方选择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和厂商名等资料,严禁采购和使用“三无”产品。5.2安装和检修5.2.1 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检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受过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的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和检修。5.2.2 进行电器设备安装和检修的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劳防用品,使用合格的安装、检修工具。5.2.3 安装检修必须停电进行,并在停电线路的刀闸、开关上挂有“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锁好开关箱、柜和配电室门。钥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