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泰建设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第二条 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集团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集团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集团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集团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集团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