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服务协议书甲方:XXXXX乙方:XXXXXXX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帮扶老人,共创和谐敬老院的原则,就“惠东县平海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指导思想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文件精神,在原有敬老院管理主体一切不变的前提下,采用政府引进社工服务,以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入住老人生活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二、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敬老院管理责任主体,甲方有权委派专职的敬老院院长对乙方社工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提出合理服务要求,将供养金和救助金交付乙方安排使用;甲方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敬老院运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甲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向县民政部门申请敬老院入住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的护理费,并在当月支付给乙方使用。3.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平海镇敬老院(由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服务),负责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奖金以及老人一日三餐的伙食、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