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出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确定与培养教育第五条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