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退休职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公司员工退休或提前退休条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标准执行。(一)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及程序(一)凡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二)省管干部退休,由公司统一向省委组织部填报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备案后,按照职工正常退休程序进行办理。(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原则上工作到退休月份上月月末,由部门主持做好交接手续,退休当月由所在部门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工作。(四)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填写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呈报辽宁省社保保险事业管理局,并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退休档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