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加强考试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与XXXX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XXXX教2017161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考试。第三条 参加考试是学生修读课程的权利。各学院、教学部(以下简称“院部”)和教学管理服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任课教师、监考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第四条 考试是学业评价的重要手段。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修读课程的考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考场秩序。第二章 考试组织与领导第五条 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考试管理工作。教务处(评估督导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考试工作,负责试卷质量的监控、统筹和协调各院部考试安排,负责组织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巡视考场,负责核查学生考试违纪事件及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第六条 各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