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中医重点专科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区内知名的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队伍,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3年。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第三条 “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审定。第四条 “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限定在医院内。第五条 每名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配备1到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第二章 选拔条件第六条 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 国家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