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为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制度为进一步优化提高为民服务中心效能和服务质量,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件的并联审批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并联审批环节,提高并联审批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并联审批事项的范围 我镇范围内的重大审批项目或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需要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即为并联审批件。主要包括内外资重大项目、基建项目、技改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对我镇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拉动作用的外来投资项目、其他须由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并联审批件的申报和核准 审批服务对象持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申请并填写申报表。中心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件给予审核,核准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入并联审批办证程序。 三、并联审批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牵头责任部门职责:牵头责任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制作并联审批流程时限表,负责并联审批件的受理、咨询、转告、催办、协调、汇总、报告和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踏勘、联席会议等工作,负责并联审批件的最终审批和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