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学学校性侵害事故与防范工作应急预案(一) 概述 一般认为,只要是一方通过语言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从而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的,都构成性骚扰。而性侵害主要是指在性方面造成的对受害人的伤害。由于两性的社会地位和角色不同,相对而言,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对象常以女性为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首次将“性侵害”和自然灾害、校园暴力等一起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范畴,要求学校培养中小学生面临突发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我国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然而,目前中国儿童性侵害案件却时有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儿童年龄小、缺乏辨别力、自我保护意识差、身体力量与成年人相差悬殊等,很容易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 校园性骚扰和性侵害之所以时有发生,除了归咎于某些人道德低下的劣根性外,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目前尚无明确制裁性骚扰和性侵害行为的法律规范。当事人往往难以启齿,调查取证又异常困难,以致司法部门处理起来常常觉得无能为力。而且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很多学校对校园性骚扰、性侵害采取的也是一种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