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农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第三条农场所属各个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农场所属各个单位。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农场经理对全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具体抓安全工作,其他副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各单位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大队、工副业单位的生产车间和班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上岗要戴安全员袖标。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与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