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作风建设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转变教师的工作作风,提升教育形象,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 区教育局的规定,特制定 学校教师作风建设的规定如下:一、工作要求(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严禁说影响团结的话,严禁做影响稳定的事。不浏览带有政治倾向的网页(站),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以及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文化。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未经允许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禁止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参加会议(集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提前向学校或上级组织请假,会议期间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准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手机、讲私话等,不准中途无故离开会场。办公电脑不能安装游戏、网购工具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办公电脑未安装的软件的,由学校指定到电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