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法读书笔记国际组织法(总论)梁西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五版。第一章 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第一节 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法的概念剖析国际组织的概念:一般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间的合作来谋求共同利益。所谓国际组织法,是指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其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包括有关国际组织建立、存在与活动的一切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组织的五个基本特征:1、国际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2、国际组织是有别于其成员国而具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一种国家间机构。3、国家为了使国际组织实现其宗旨,需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国家本身的行动而赋予国家组织若干职权。4、国际组织具有高度的国际合作功能。5、国际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而建立的。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性原则”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就是它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国际组织,即使是最有权威的国际组织,业只是一种介于国家之间的法律组织形式,而非国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