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 春 市 双 阳 区 实 验 幼 儿 园 10KV 配 电 工 程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03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二 0 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1. 总则 .- 11 -2. 招标文件 .- 13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8 -5. 开标 .- 19 -6. 评标 .- 20 -7. 合同授予 .- 2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2 -9. 纪律和监督 .- 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5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5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5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77 -第六章 图纸 .- 8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8Z00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
3、阳区实验幼儿园 10KV 配电工程已由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材料供应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 10KV 配电工程 ;2.2 招标规模:安装箱变、环网柜、铺设电缆及其他附属设施。 (预算资金:55.7218万元) 。 2.3 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2.4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02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03 月 22 日;2.5 质量标准要求达相关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须
4、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经理。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0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5、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购。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 为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邮 编:130600联 系 人:赵老师电 话:15500053292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 110 室邮 编:130600联 系 人:贺志钢电 话:180044499692018 年 01 月 24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7、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邮 编:130600联 系 人:赵老师电 话:15500053292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联系人:贺志钢电话:18004449969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幼儿园 10KV 配电工程1.1.4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8Z
8、003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招标规模:安装箱变、环网柜、铺设电缆及其他附属设施。 (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 年 02 月 22 日竣工日期:2018 年 03 月 22 日工期 29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
9、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项目经理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10、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齐全。其他要求:(1)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投标单位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员工。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组织形式: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时间:于 2018 年 月 日 10 时前踏勘地点:项目地点1.10.1 投标答
11、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1 月 31 日 16 时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02 月 01 日 16 时前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12、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补遗文件及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02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13、(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岗位证书;8、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 9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采用转帐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单位须以转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14、-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账、电汇、网银形式由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2.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3.采用担保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投标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09 日 15时前递交至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 名: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010101201090013101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双阳支行备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
15、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汇款,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
16、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 ,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
17、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建议单册装订,若分册装订,则应在封面标注第 册 共 册字样。每册采用书册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02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5.2 开标程序(1)投标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2)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监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开标顺序:随机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社会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从吉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