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扬 中市 “四好 农 村路 ”建 设工作简报(第 2 期)扬中市 “四好农村路 ”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1 日【最新要求】2018 年 5 月 29 日,省政府在溧阳召开“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建设推进会,明确全省“四好农村路 ”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 100%;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 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不小于 95%;养护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 9
2、5%;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 100%。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将更高水平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在行政村通达道路和镇村公交线路按双车道四级公路达标,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财政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标找差,补- 2 -齐短板,2019 年接受省级示范市考核验收。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专题调研】近期,市“四好农村路 ”创建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廷荣带领局运管处、公路处、工程科相关人员赴各镇(街、区)对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好农村路” 创建和公交等方面工作。陈廷荣一行深入现场察看
3、农路建设、公交线路,了解项目实施和相关工作进展;与镇(街、区)领导交流相关问题,商定解决方案,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落实“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建设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四好农村路 ”建设事关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大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从对标找差的角度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的实际成效把习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同时,陈廷荣对下一阶段更为有效推进农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二要要倒排工期,- 3 -加快推进;三是要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工程
4、质量。各镇街区要更加突出抓好农路提档升级计划内项目实施,加强责任落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内项目建设任务。【建设动态】今年,新坝、开发区、油坊、西来桥 4 个乡镇(区)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共计 25 个项目,27.91 km。目前共完成 9 个项目,10,07km ;另有 5 个项目在建,8.17km;8 个项目尚在落实招投标等工作,6.04km;还有 3 个项目(油坊 2 个,西来 1 个)有点难度,3.4km。三茅街道和八桥镇 2019 年完成建设任务,共计 29 个项目,35.29 km。今年实施 16 个项目,19.08 km,目前完成 3 个项目,2.28km
5、;积极准备开工的项目有 13 个,16.8km;明年完成剩余 13 个项目,16.21 km。【管养动态】1加强县道管养和绿化管护。实施县道大中修工程,完成了对永胜线路面的维修改造;加强县道的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道路病害及时修补到位,对长兴线路面板块伸缩缝、裂缝进行了贴缝处理,部分标线进行了出新,提升路况指标。按照扬中市公路沿线绿化保洁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县道维修改造工程和日常巡查,做好县道绿化的补缺和保洁、修剪等管护工作。2加强农桥安全监管,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桥梁检测机构,对 34 座农村公路桥梁进行了技术状况调查和检测,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乡村道桥梁及时
6、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所在镇(街、区)落实相应整改- 4 -措施;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对新栏杆桥的拆除重建,对联合桥、沙家港桥进行了加固维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过往车辆与行人的通行安全。3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结合市“八位一体” 考核、路域环境整治、农村公路管养目标考核工作,按季度对各镇(街、区)、养护公司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4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农路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公路管理处根据创建要求,就路政管理相关考核内容与各镇(街、区)进行对接布置,要求各镇(街、区)建立农路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完善群管网络,健全镇级管养资金财政保障机制,这方面工作尚需镇级政府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尽快规范到位。同时,加强对农路管养有关基础台帐、各类文件、报表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指导。【运营动态】1.西来桥公交次枢纽于 8 月 8 日投入运营。该枢纽按照公交客运场站标准建设,同时兼顾长途配客和毗邻公交换乘功能,能满足 200 人同时候车,是西来桥镇公交和长途客运的换乘中心。2.增加完善八桥镇镇村公交线路,新建 S238 八桥段上行侧 3 个公交候车亭,8 月底前实施到位。本期发至: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