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 南 县 马 站 镇 朝 兴 路 小 城 镇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程(招标编号:CNJS20180613-032 )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 苍 南 县 马 站 镇 人 民 政 府监 督 单 位 : 苍 南 县 马 站 镇 招 投 标 中 心代 理 单 位 : 温 州 市 兴 城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咨 询 事 务 所(普 通 合 伙 ) 二 O 一八年六月1目 录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一章 综合说明 5第二章 工程担保 6第三章 招标文件 7第四章 投标文件 8第五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 10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13第七章 注意事项 15第八章 附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16苍南县马
2、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2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工程名称 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 建设地点 苍南县马站镇3 建设规模 施工图范围内工程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5 质量要求 合格6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工程7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8 资金来源 自 筹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10 工程报价方式 采用明标底下浮率区间法投标方法。11 投标有
3、效期 60 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捌仟 元整13 购领招标文件 时间: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地点:灵溪镇东方景园商办 2 号楼 201 室(灵溪镇站前大道)14 踏勘现场 自行前往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315 投标人疑问清单 递交 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12 时之前地点:灵溪镇东方景园商办 2 号楼 201 室(灵溪镇站前大道)16 领取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 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17 时之前地点:灵溪镇东方景园商办 2 号楼 201 室(灵溪镇站前大道)5项号
4、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9 投标文件提交 地 点收件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点: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会议室2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 日 15 时 30 分止地点: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会议室21 开 标 开始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 15 时 30 分地点: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会议室22 评标方法与标准 按第五章第七点评标办法23 履约担保 金 额 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 5 %。24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
5、电话:0577-64661491代理单位: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戴贤状 联系电话:0577-6888200025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按现金的方式,投标单位将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装入信封袋,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收妥。未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宣读评标结果后无息退还。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6第 一 章 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名称: 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本工程由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3、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建设资金已经落实。5、本工程按
6、照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申请。本工程项目按照苍南县有关规定现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采用明标底下浮率区间法投标方法选定承包人。二、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为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本次施工范围: 朝兴路:起点接北兴街、终点接朝阳路。总长约 116m,路基宽度 12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及有关说明为准。三、对投标人的要求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符合浙政发【2014】39 号文件规定。2
7、、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定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内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班组成员和报名时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班组成员必须一致,擅自变更将作废标处理。四、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招标工期为 70 日历天,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工期做出承诺。五、技术要求1、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图集中的各项技术指标;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72、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3、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以及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六、工程管理要求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程注册建造师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
8、管理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业主代表及工程师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直到满意为止。2、中标后 15 日内中标人必须编写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技术性文书,以确保安全施工及施工质量并送招标人审核。七、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实施招标,苍南县马站镇招投标中心负责监督。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9、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82000第二章 工程担保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额数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现金的方式,投标单位将规定金额的保证金装入信封袋,并在信封袋上注明用途及投标人名称,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交工作人员收妥。未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宣读评标结果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转帐或现金存入,但所有方式均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解入。招标文件、图纸、标底等资料费共计 300 元,所有资料售后一概不退。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8(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违规违法行为的;(4)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的;(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况。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二、根据温建建2003373 号文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费用应纳入投标报价并计入工程成本。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温建建2005146 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三、承包商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发包合同总价
11、的 5%(以现金转账形式或其他形式提供),在签定合同之前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向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打入足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及时提交履约担保或不按时与招标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工程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 2.5%,缺陷责任期满之后 14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但保修金额不得超过本工程合同价的 2.5%)。 第三章 招标文件一、 除本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
12、标人起约束作用。二、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应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文字表达不清楚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三、 招标文件的澄清苍南县马站镇朝兴路小城镇环境综
13、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按招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的有关疑问,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必要时应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向所有投标人发送。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
14、约束力。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五、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六、本招标文件已经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苍南县马站镇招投标中心备案同意印发。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规定办理。第四章 投标文件一、投标报价1、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下浮费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施工现场、业主提供的预算书(标底)、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和企业内部工程测算,结合管理技术水平、投标人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投标下浮后报价。(2)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工程总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