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对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评价结果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同时,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二、组织领导1学校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完善监督机制。2学校各班级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组成,总人数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级评价小组名单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示。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订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完成综合素质具体评价工作。三、评价内容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