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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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1(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2(一)适应“十三五 ”经济 社会发展的需要 .2(二)适应两规动态合一、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 .3(三)保障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的需要 .3三、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4(一)指导思想 .4(二)调整原则 .4四、调整的主要内容.4(一)关于规划期限 .4(二)关于耕地目标调整 .5(三)关于基本农田目标调整 .5(四)关于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5(五)关于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5(六)关于建设用地布局

2、优化 .6(七)关于预留指标 .6五、“三线”划定 .6(一)城镇开发边界 .6(二)永久基本农田 .7(三)生态保护红线 .7六、与相关规划衔接.8七、重点项目安排.9(一)综合交通 .9(二)能源工程用地 .9(三)市政设施用地 .9(四)风景旅游用地 .10(五)工业园区建设 .10(六)新农村建设 .10八、保障措施.10(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10(二)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三)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11(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111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 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提

3、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对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一、现行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4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鄂政函2014 95号)。按照规划期限,至2015年已实施了6年。(一)取得的主要成效1、充足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十二五” 期间,蔡甸区GDP 年均增 长13%,2015年达到371.26亿元,位列武汉市6个新城区中第五位。“十二五” 时 期,也是蔡甸区抢抓发展机遇、快速建设时期,各项建设对用地的需求量较大,2010-2015年间全区累

4、计获批新增建设用地24.94平方公里,占规划目标的47%,与 规划预期相当。充足的新增建设用地为蔡甸区重大项目落地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建设用地投入和产出水平明显提升。受经济和投资快速增长影响,蔡甸区建设用地产出水平和投资强度有显著提高。2015年,全区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为14.81万元/亩,是2009年(4.78万元/亩)的 3.1倍,年均增速为25.4%;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15.67万元/亩,是2009年(3.73万元/亩)的4.2倍,年均增速为33.3%,均高于规划预期。3、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协调发展。全区纳入耕地保护面积2465.74平方公里,划定基本农田面

5、积359.10平方公里,实现了武汉市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特色农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了消泗万亩油菜花海、索河梅池特色村、香草花田等赏花游重点项目,举办了油菜花节、莲花节、推出西甜瓜、葡萄、翠冠梨、橘子采摘、捕鱼等多条乡村体验游一日旅游线路。(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很重。蔡甸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531公顷,占2015年全区实有耕地面积(40813.06公顷)的比例为87.99%。从空 间来看,全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区域基本上都是基本农田,缺乏缓冲和弹性空间,制约了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2、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产出效益偏低的现象客观存在。2015年,蔡

6、甸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18.28万元/亩,为全市平均水平(37.03万元/亩)的49%。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一)适应“十三五” 经济 社会发展的需要“十三五” 时 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武汉市“十三五”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经济、城市、民生升级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蔡甸区“十三五”规 划提出深入落实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两业并举、工业先导、四化同步、开放创新、绿色发展的战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蔡甸建成中法国3际合作创新区、全国绿色发展先行区、国

7、家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各项建设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十三五” 规划提出的新要求、新目 标,需要在土地规划中予以落实,需要优化规划空间布局,更好的适应和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适应两规动态合一、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武汉市“两 规合一” 的 规划管理体制对于 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强化空间资源管控、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具有积极意义。2014年以来,市局组织对都市发展区内的控规导则进行了优化,编制了生态绿楔控规导则,全域生态框架规划;蔡甸区也组织对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了优化,客观上导致了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的不一致;

8、同时,武汉市也启动了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迫切需要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实现两规的动态合一。(三)保障农业地区重点急需项目落地的需要蔡甸区辖区面积1093平方公里,除去水域和城镇建设用地,还有约670平方公里的土地承担着“菜 篮子” 、“米袋子”、农业人口就业、农耕文化、生态休闲等功能,广阔的农村地区一直是规划的薄弱地区、管理的难点地区,特别是农业配套、风景旅游、农民还建等项目面积较小、布局分散,不到实施阶段难以准确定位,往往不符合土地规划,迫切需要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保障稳增长、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三、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一)指导思想4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

9、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调整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优化。在保持现行土地规划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与“ 十三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框架规划等充分衔接,优化用地空间布局。2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规划主要指标,着重做好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先确保“十三五” 重点急需

10、项目落地,对于本次调整完善难以解决的,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3、上下协调,充分衔接。构建市、区、乡联动协调机制,做好与城乡规划、“十三五 ”规划、部门规 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四、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关于规划期限规划基期调整为2014年,规划期限调整为2015-2020年。(二)关于耕地目标调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到2020年蔡甸区耕地保有量为40676公顷,比调整前减少5149公顷。5(三)关于基本农田目标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到2020年蔡甸区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为33822公顷,比调

11、整前减少1709公顷。(四)关于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到2020年蔡甸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110公顷,比调整前增加459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3078公顷。(五)关于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一是将现有基本农田中的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调出;二是将未来建设会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三是考虑现代农业发展、郊野公园建设需要,调出部分基本农田。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消泗街、索河街、张湾街、侏儒街。同时将城市周边(蔡甸城关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

12、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蔡甸街、大集街、军山街和沌口街。(六)关于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按照“两规 合一、多 规融合” 的要求,对 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一是与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对接,优化城镇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二是与“ 十三五” 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对接,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保障蔡甸城关、中法生态城、常福新城用地。三是与乡镇体系规划对接,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6钩政策,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四是与休闲农业、风景旅游、综合交通等相关规划的对接,保障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用地。(七)关于预留

13、指标全区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机动指标48公顷(其中13公顷用于武汉开发区使用),实行台账管理,用于规划允许建设区之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和规划调整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执行。五、“三线 ”划定(一)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道路、河流、湖泊等明显地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蔡甸区城镇开发边界包括未来新城建设地区、街镇建设地区,以及为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结构性绿地、绿化隔离带、生态廊道、山体、水面等生态要素。城镇开发边界分为城市开发边界、镇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主要包括蔡甸城关、中法生态城和常福新城等集中建设区域,以及以上区

14、域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生态要素。镇开发边界主要包括各新市镇的集中建设区范围,以及新市镇集中建设区中必须保护和控制的生态要素。城镇开发边界管制规则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二)永久基本农田在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应保尽保、优进劣出、量质并重的要求,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7评定成果,优先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划定要求的林地、草地等划出,规划到2020年,蔡甸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3822公顷。同时,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 ,将保护责任落实到

15、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到村组、农户。(三)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鄂政发2016 34号)要求,将重要水域保护地(重要河流、湖泊、水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I级保护林地等划入生态红线,划定的范围、面积以主管部门为准。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其中,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允许的民生工程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六、与相关规划衔接1、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一是对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二是对接新城组群控规导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对接道路交通,两规协调一致;四是对接市政府批复的湖泊蓝线,蓝线内现有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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