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靜宜大學 107 學年度全校新生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宗 旨:為提倡全校運動風氣、提高排球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系際聯誼及增進團隊合作精神,特舉辦本比賽。二、主辦單位:體育室三、承辦單位:本校男女排球運動代表隊四、協辦單位:各學系系康五、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以系為單位,各系報名每組最多以二隊為限,名單不得重複。六、比賽時地:民國 107 年 10 月 8 日至 11 月 2 日,室內外排球場。(請參賽人員於 17:30 前至紀錄台報到)七、報名方式:(一)即日起至 10 月 1 日(星期一)16:00 止。(二)請將報名表 word 電子檔 E-mail 至 cachenpu.e
2、du.tw(分機:16035 或 16320) ,並將紙本逕交體育館二樓服務台,逾期概不受理。 (收件時間:週一至五12:3016:00)(三)紙本報名表請務必送至系辦加蓋單位章 ,繳交未加蓋系章之報名表視同未完成報名。八、領隊會議及抽籤:10 月 3 日(星期三)12:20,體育館一樓運動資訊中心(不另行通知) 。屆時未出席者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九、競賽規則及方法:(一)競賽分組:1、女子組 2、男子組(二)比賽制度:1、各組僅報名 1 隊,則不舉行比賽。2、各組報名 2 隊時,採三賽二勝制。3、各組報名 3 隊以上、5 隊以下,採單循環制決賽。4、各組報名 6 隊以上、8 隊以下
3、,分兩組循環預賽,分組冠、亞軍再循環決賽(分組預賽成績保留) 。5、各組報名 9 隊以上、15 隊以下,採雙淘汰賽制。6、各組報名 16 隊以上,採單淘汰賽制。(三)比賽方法:1、比賽採 6 人制,得報名 12 人(含隊長) 。2、比賽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以 15 分計,均採取得球得分制。3、比賽進行中僅能一位體保生上場(不含自由防守球員) ,且至少需有 3 名一年級新生於場上。4、如採用自由防守球員,全隊須著統一式樣且有號碼之球衣,自由防守球員之球衣須與其他球員之球衣顏色式樣明顯不同。(四)比賽細則:1、各隊在規定比賽時間前 15 分鐘至記錄台領取比賽記錄單,填妥後即提交大會,至比賽時間仍未
4、提出名單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2、循環賽計分方法,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如 2 隊以上(含 2 隊)積分相等,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的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如再相等,以全賽程中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商數多寡判定名次。如再相等,只有 2 隊時,以勝隊為較佳名次,如 2 隊以上,以抽籤決定之;某隊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亦不予計算。3、未註冊之選手嚴禁參賽,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隊比賽權。 4、比賽發生非規則或凡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長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5、五)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十、獎勵:取前四名頒獎。十一、申訴:(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無明文規定者,依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二)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從裁判之判決時,得由領隊或隊長以書面於賽後 30 分鐘內向大會提出申訴,由大會裁判長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比賽現場一律不接受口頭抗議。十二、附則:(一)未著運動服裝不得上場比賽,若因服裝不符合規定而使人數不足時,以棄權論。(二)對參賽人員資格有疑義,應於賽前或賽中提出,賽後一概不受理。靜宜大學 107 學年度全校新生盃排球錦標賽報名表系 別 主要連絡電話領 隊 教 練 管 理參賽組別 男子組 女子
6、組資料球員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班 級 學 號 姓 名隊長 1隊員 2隊員 3隊員 4隊員 5隊員 6隊員 7隊員 8隊員 9隊員 10隊員 11隊員 12系辦核章:紙本報名表請務必送至系辦加蓋單位章 ,繳交未加蓋系章之報名表視同未完成報名。請將報名表 word 電子檔 E-mail 至 cachenpu.edu.tw(分機:16035 或16320) ,並將紙本逕交體育館二樓服務台,逾期概不受理。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12:3016:00)請務必填寫主要連絡電話。另請自行影印報名表並妥善保存。靜宜大學 107 學年度全校新生盃排球錦標賽競賽事項申訴書申 訴事 由發 生時間地點申 訴事 實證 件 或證 人單 位領 隊 (簽章)單位隊長 (簽章)年 月日 時裁 判 長意 見審判委員會判 決審判委員召集人: (簽章)年 月 日 時附註:凡未按規程各項規定辦理之申訴者概不受理。靜宜大學 107 學年度全校新生盃排球錦標賽各系不可安排賽事時間表系男子組女子組日期 時間 原因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