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一、防控工作体系1.成立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2.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3.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4.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5.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6.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