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御景城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规范御景城三期一标段B-1至B-4#楼及B-12#车库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现结合实际及劳务分包合同有关条款特制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制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制度: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款管理人员20元每人/次工人10元每人/次。 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每人/次。2、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违者罚款100元每人/次。3、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元每人/次。4、 禁止站在钢管上或钢筋上高空作业,高空作业(2米)时必须保证作业面要有三块木枋或两块跳板,违者罚款20元每人/次。5、 严禁私自拆除或破坏基坑周围防护栏杆,违者罚款200元每 人/次。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工程部门同意,完后并及时恢复原状,如未照办罚款500元6、 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严禁私自拆除,破坏或堆放物料,违者罚款50元每人/次。7、 不准酒后作业及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