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有关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与再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和社会信用建设的小额贷款业务。第三条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是指以信用建设为核心,从与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贷款受理、评议、审批、合同签订到贷款发放与回收、贷款监管及贷款处分的全过程管理。第四条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政府政策,贯彻政府意图,体现政策性;(二)遵循信贷规则,构筑信用结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防范贷款风险; (三)依托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操作平台;(四)业务公开、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财务透明;(五)操作简单、方便易行;(六)以保本微利为经营目标,在保本基础上争取实现微利。第二章 贷款管理组织第五条 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由分行和地方政府联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