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生比标准班上学生过多不仅增加教师负担,也不利于素质教育。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我省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小学教师要占教工总数九成 通知要求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时,要严格区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4类员工,重点保证教师比例,压缩其他人员编制,教师与教职工的比例在高中至少要占到84以上,初中要占到85,而小学则要占到91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依据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核拨中小学人员经费。 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教工编制 各级中小学要按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严格按教师资格确定专任教师;清理占用编制的中小学人员,任何单位和部门今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做好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工作,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精简压缩教师队伍,辞退不合格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临时工勤人员。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当责令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