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单位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卫生院的各项收费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收费票据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