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暂行) 根据文件精神,按照赫章县财政局和赫章县教育局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镇各学校高效运行、规范学校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听课、培训、学习等公务出差行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和学校经费按照节约,高效,规范原则开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保证公务行为高效,费用节约、规范。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六曲河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第二章 出差审批第三条 普通教职工及学校中层领导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外出参加会议、听课、学习、培训、业务评比,各类比赛(含带学生参加比赛)等活动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差的,由所在学校出具派差单经校长或副校长审核批准(片区学校校长因出差在外不在校时由总务主任审批)后再出差;各校校长各类出差,由学校出具派差单,报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第四条 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及由教管中心指定的学校教职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出具派差单并经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