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作用,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必须加强对三种教育的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系统,积极协调,各司其职,提高对学生的教育水平和效果。二、适用范围学校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代表及少先队负责人,家长代表,社会人员代表。三、内容1、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系统(1)学校教育方面由分管思想教育的校长为首,教导处主任、班主任代表少先队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协调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主动沟通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信息渠道,交流教育信息。(2)家庭教育方面,建立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工作并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其职责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转达学校对家庭教育的要求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传达学校教育信息,成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纽带。(3)社会教育方面,建立社区教育组织,由社区或地方行政部门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首,街道、厂矿企业、农村、社会教育团体及社区内学校领导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配合学校教育抓好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宣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