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园镇中心小学开展“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9号)要求。樱桃园镇中心小学开展“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1、 指导思想 以全市教育系统“321”工作思路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推进的学校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总抓手,实现学校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以聊城市“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试行)为基本依据,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实施过程性评价,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水平和质量,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体系,努力实现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