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薪酬在江苏射阳太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本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 本行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本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本行竞争能力及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本行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