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教学点能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办学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点教学管理应坚持以德治校、以人为本、以质量管理为核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 教学点教学管理应以“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第四条 教学点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培育良好教学风气,便学校持续健康向上发展。第二章 专业建设管理 第五条 教学计划规定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课程设置、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是教学点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由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校本部依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