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班主任工作,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及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事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第三条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每个班级应该任命一名班主任,学校可根据班级管理需要配备一名助理班主任,班主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第四条 校长负责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宏观管理。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指导学生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学校班主任培养培训和班主任多元评价及激励机制,进行过程性评价和指导。班主任在学生科指导下开展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