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检讨文稿尊敬的局党组领导:由于本人的疏忽,导致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时,漏报了本人配偶所持有的一支股票。虽然漏报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本人没有瞒报的主观故意,但此事经组织查证,给了我应有的处分,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和处理。因此事给单位形象和我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我十分愧疚、懊悔和自责。我深刻反省了此次所犯错误,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在此作出深刻检讨。此次漏报事件,反映出我个人对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反映出我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上不够严格,反映出我在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对“身边人”尤其是加上的管护方面不够深入细致,带动家属积极参与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归结起来,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严格修身齐家,全面落实好从严管理相关规定。经过组织批评教育及我本人的深入查摆,对产生问题的根源作以下剖析:首先,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