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煎药室工作制度1、 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2、 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3、 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装容器转移。4、 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5、 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6、 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7、 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取药。8、 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9、 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