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一、制度1、“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2、各医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在确认检查结果为“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确保医疗安全。4、具体操作程序:(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