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师轮转急诊科管理办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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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轮转急诊科管理办法一、目的意义规范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提高临床医生综合素质和诊疗水平,使其能够熟悉并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及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治疗,做到基本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同时,使临床医生学习到本专业范围之外的系统知识,增长临床经验,加深对各种疾病的认识,拓展临床医生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临床医生诊疗水平及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和锻炼与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能力。二、参加范围及条件1.凡承担急诊任务科室的临床医生在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急诊科轮转3个月(连续),并按德、勤、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离任。2.凡承担急诊任务科室的临床医生,副高级职称以下、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工作3年以上的,必须参加轮转。三、轮转医生的选派由医务部根据急诊科容纳情况,结合晋升排序择优选派,并报人事科备案(不含2013年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医务部根据排定的轮转计划,任何人员和科室不能随意更改。医务部负责轮转医生的统一管理。遇突发事件(如H7N9等),由医务部统一调整计划。四、待遇、考勤轮转的临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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