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临床标本的接收和管理标准操作程序I.目的:标本的质量是检验结果准确性与有效性的基础,为使标本的采集、管理受控,特制订本程序。II.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的临床标本。III.规程:1.职责:实验室现有工作人员须知本程序,相应工作岗位人员负责落实。2.工作程序:2.1 标本接收:检验人员接收标本时首先应注意核对检验单:科别、姓名号、联号,发现错误需要更改时,应由原申请人员更改或征得同意后更改。2.2 标本的唯一性标识:确立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要有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明确的规定和标本,不可自作主张,以确保样本在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不同阶段不发生混淆。2.3 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见相应项目的临床标本收集程序。2.4 检查合格后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2.5 所有标本均可能具有传染性,须严格遵守医院有关院内感染及医用垃圾的管理和处理规定,工作人员须注意保持并随时检查容器的完整和无标本外泄发生,并做好记录。2.6 拒收标本的条件:标本管联号与申请单不一致;标本严重溶血或脂血;标本采集时间过长超过检测时间;样品变质。2.7 不能及时处理的标本,接受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