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适应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学工作,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的需要,推动与规范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医院临床药师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成立医院临床药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临床药师工作,进行评估。2、成立临床专业医疗小组,成员为医、药、护。每个医疗组由一名临床药师和一名临床医师、一名护士组成。指导临床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实践。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临床药师制定考核目标,定期检查。4、临床药师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努力成为临床药物应用型人才,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能力。在业务能力上达到如下目标:(1)能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在相关临床专业或药物的药理(药学)分类的专业范畴内能对5种以上疾病在6种药品内进行最佳鉴别选择用药,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和掌握与患者、医务人员沟通的技能。并能陈述其理由和正确记录。(2)具有初步的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的能力。(3)能阅读和分析本人参与的临床用药专业的病历(以下简称本专业)。具有相关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