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临床路径是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针对某一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建立一套具有严格的工作顺序和目的、准确的时间要求、能够被大部分患者所接受的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诊疗的综合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坚持:(一)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原则;(二)临床工作标准化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三)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多部门分层次监管;(四)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工作有记录、有书面文件。第二章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为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