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制和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制订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的函卫办医政函2009723号的精神,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已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美国病理学家学会(CAP)的质量探索(Q-Probes)和质量跟踪(Q-Tracks)计划中所制定和监测的质量指标、美国临床和实验室标准化研究院( CLSI)有关文件,以及我国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卫医发200827号)、综合医院评价标准(2009年版)、患者安全目标(2010年版)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中对临床实验室质量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来制定了如下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所制定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按照分析过程的不同阶段,分为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指标。在各个分析阶段中,又着眼于可能对实验室报告结果有影响的关键步骤将指标再细分。目前提出的质量指标有分析前31项,分析中7项,分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