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与支持措施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临床专科建设是体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培育我院临床专科优势,提高医学科技竞争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防治的中流砥柱作用,以及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方面的综合优势,使我院的总体医疗卫生服务达到旗县内领先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保持学术、技术水平的先进地位,并带动本院其它专科做到全面共同发展。第二章 建设内容第三条 临床重点专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重病为重点,具有相当规模,管理现代化的标志性医学专科。具备较强的解决本专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成为全旗的医疗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第四条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能力;技术特色明显,具有解决本专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达到全盟旗县级医院领先水平;成为培养旗县级合格医学人才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