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油罐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临时油罐区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油罐负责人为油罐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油罐的一切安全事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二、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1、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