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甲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配套公寓楼(二期)项目部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务,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顺畅和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各类人身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制定以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甘肃省行业和企业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规范和规章制度。二、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生产的各项活动。三、乙方配备的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用电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且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四、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用电隐患,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和函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