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开发区 学校临时代课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为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临时代课教师考核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 二、绩效考核组织机构组长: 组员: 三、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考核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期通过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和考核小组测评对教师进行评价,采取自评与他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考核程序1、教师述职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等表现作出客观评价。2、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结合平时记载,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对教师进行评价。一二年级不进行学生评议。具体评价要求以区绩效考核方案为准。3、确定考核等次根据教师日常考核量化得分,结合学生、家长、教师评议和师德考核结果,综合确定教师考核等次。4、公示考核结果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签名确认考核结果。被考核人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